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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ULES FOR TAS

助教須知

 

目的

  • 協助老師維持上課秩序、學生安全、教室清潔
  • 收發學生作業,及協助老師輔導學生
  • 協助學校運作

 

規則

  1. 每次以一學期為服務時間單位,請勿半途而廢。

  2. 於早上八點四十五分前準時報到。

  3. 助教服務的班級須由學校安排,而非老師指定。

  4. 每週必須簽到。每學期末計算該學期服務時數。

  5. 助教請假須用e-mail 在當周星期三以前向所有TA leaders 報備。最好將學期中可能需要請假的周次預先告知所有TA leaders。

  6. 請假除了向TA leader 報備以外,也應預先通知老師。

申請資格

  1. 高中生以上在校生。

  2. 須具備基本中文聽說寫的能力,以便與任課老師溝通及協助老師輔導學生。

     

服務時數證明

  1. 每學年末,即春季班結束時,計算該學年總服務時數後,開始發放服務時數證明

  2. 直到下學年度秋季班開學第二週結束前都可以來領取。逾期領取,恕不補發。

  3. 每學期應至少做滿十六小時才發予時數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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